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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杜絕補教狼師 桃市跟進實名制][自由][2017-05-12] [打印本頁]

作者: YONGCHING    時間: 2017-5-12 04:43 PM     標題: [杜絕補教狼師 桃市跟進實名制][自由][2017-05-12]

杜絕補教狼師 桃市跟進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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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昀/桃園報導]為了杜絕補習班狼師,桃園市教育局表示,今天已發函要求全市各補習班,
必須於廣告招牌、文宣上揭露教師真實姓名,且2週內必須回傳教職員名冊,與學生簽訂契約時,契
約內也必須載明師資。

詳細規定如下:
1、 目前補習班申請立案文件及辦理變更等程序,需檢附相關人員之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即
      良民證),同時將申請之相關人員資料至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查詢,並會辦社會局查詢是
      否有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2、 已發函請各補習班於兩周內回傳教職員名冊並同時登錄教育部建置之「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
      班資訊管理系統」,並全面清查是否有不適任教師轉任補習班教職員。

3、 桃教育局目前行文宣導各補習班於廣告招牌及招生文宣等處,應揭露真實姓名,可在旁邊加註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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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開第一槍之後,其它縣市才敢當跟隨者
不過敢當第一個跟的至少算不錯
不知道下一個縣市是哪個

至於行政院教育部…算了
裡面滿滿即得利益者
公布的話,會傷到某些人的利益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5-12 06:47 PM

算了吧,哪個犯法的是用假名?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5-12 07:16 PM

zogol 發表於 2017-5-12 06:47 PM
算了吧,哪個犯法的是用假名?

原來有狼師是因為藝名.

政府大刀闊斧, 修正扛棒需以真名面對學生.
難道補習班登記人名字也是藝名?
難道申請證照/許可證時也是用藝名?

第一槍?

第1桶水, 澆熄目前已燎原情況吧.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5-12 07:17 PM

只是原則而已, 誰理你啊,作事這樣扭扭捏捏, 選你有什麼用。
違法逃稅!才用假名。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5-12 07:17 PM

既然都放寬加註化名了…那就真名寫得比螞蟻小,化名寫得比臉大就行了
教師就教師,取什麼藝名!假鬼假怪

作者: im-river    時間: 2017-5-13 12:42 AM

早就該做的事,每每都等民眾譁然後才勉強推行
別看現在修改實名制,等風波過了就還是會走回頭路
看多了,劣根性
作者: penchou    時間: 2017-5-13 12:56 AM

補習班老師用別名  行之有年
有可能是本名不夠好(叫)
或是怕違反在校 不得兼差之故

對那些已出名的老師 要出示本名
不能只要求補習班業者吧



作者: W671213    時間: 2017-5-13 01:19 AM

中北部狼師真不少
還跟黑道白豬在一起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7-5-13 05:57 PM

註明真實姓名是不錯 但要是他改名也沒用 應該提供這幾年相關紀錄吧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7-5-13 06:19 PM

應該找個不同掛的黑道直接把他閹掉比較快,訴諸法律可能性不大。
作者: water026921    時間: 2017-5-13 09:06 PM

老早就該納管了…
最好補習班要有刑責…
這樣才會自動申報…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5-14 03:53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7-5-14 03:53 PM 編輯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改革黨國司法,像馬英九、魏應充也都是實名,但還是照樣被包庇
作者: plague512    時間: 2017-5-14 03:59 PM

台灣法律判的那麼輕  本名假名 沒差啦XD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7-5-15 08:37 PM

搞了幾十年的補習班現在才在實名制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7-5-15 11:51 PM

我個人的覺得補教老師喜歡用假名應該是怕被查稅吧!要不然有什麼好怕不敢用真名呢?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7-5-17 09:12 AM

這真的有啥意義嗎 學校老師不也都是用真名?
作者: JOHN0917    時間: 2017-5-17 10:14 AM

這跟真名假名有什麼關係,
用真名就再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嗎 ?
這真的是一整個社會生病,
狼師有問題,那她的父母,老公沒有問題嗎 ?

作者: eddy0521    時間: 2017-5-17 05:46 PM

只是政客想找些名目說有在做事
實名制有用個屁
會犯罪就會犯罪
學校老師都真名吧!
沒有發生類似事件嗎?
不如乾脆叫藝人用真名如何?
這些米蟲還不如去研討一下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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