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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母女過馬路遭撞飛 肇逃騎士現身這樣說...][蘋果日報][2018-08-17] [打印本頁]

作者: 南拳下雨天    時間: 2018-8-17 07:58 PM     標題: [母女過馬路遭撞飛 肇逃騎士現身這樣說...][蘋果日報][2018-08-17]

高雄市一名媽媽牽著9歲女兒雨中穿越馬路,母女遭女騎士撞飛倒地,兩人爬起後似乎覺得從鬼門關走了一遭,珍惜地當街相擁,但女騎士竟牽起機車,看了母女一眼後,騎車離去。小孩的父親氣得在臉書貼文:「別以為你跑得了!」警方獲報後,循線以車追人,下午在林園區查獲肇逃的周女,她供稱:「因當時自己也被撞倒在地,被人扶起後,以為沒事就離開現場」,警方將依肇事逃逸罪送辦。

警方調查,鍾姓女子(39歲)今天上午6時48分許,牽著9歲女兒的手,穿越林園區林園北路一處馬路,欲至對街早餐車買早餐,當時正下著雨,鍾女和女兒小跑步過馬路,幾乎快到對街時,剛好一名女騎士騎車往前行,閃避不及,當場將母女撞飛在地,女騎士也人車倒地。

母女倆倒地後,各自摔在機車左右方,幸好僅手腳輕微擦挫傷,母女隨即爬起當街相擁,路人趨前幫忙,先請母女在旁休息,並將女騎士機車扶正,女騎士走至母女身邊看了看傷勢,隨後又走向自己的機車,坐上機車,發動機車,若無其事地逃逸。

警方接獲路人通報,至醫院對母女製作筆錄,母女因僅皮肉傷,包紮後即離院;鍾女丈夫對妻女被撞,女騎士又肇逃,氣得在臉書發文,「我女兒被你撞飛,你知道她們現在在醫院嗎?別以為你跑得了!」警方已追查出女騎士車號,正循線追查女騎士下落。

網友在《蘋果》即時新聞留言「我會留在原地,然後追究該母女的責任,那邊又沒有斑馬線」、「三寶何苦為難三寶」、「這個老媽自己也有責任吧!帶者女兒任意穿越馬路,最爛的身教騎士也很無辜」。

警方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二款規定,行人未在劃設人行道通行,可處300元罰鍰,由於該對母女任意穿越馬路,將等車禍肇責確定後,對母親開出300元罰單。

至於肇事逃逸的周姓女騎士(20歲),警方以車追人,下午在林園區港埔三路周女家中將她查獲到案。

在加油站打工的周女(20歲)向警方供述,上午發生車禍前,正好要去加油站打工,當時認為自己是被人撞倒後摔車,也是被民眾一把扶起,因當下趕著上班,自己只有輕微擦傷,於是就先騎車離開現場,不知道自己有肇事逃逸。

警方認定周女和人發生車禍,在警方尚未到達處理前,又離開現場,涉嫌肇事逃逸,訊後依肇逃罪將周女函送法辦。(石秀華/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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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定會留下來指責的,絕對不要肇逃!
否則原本你是占上風但也會變成錯的



作者: dneidnei    時間: 2018-8-17 08:25 PM

兩邊都有錯,一個穿越馬路違法,一個撞到人後沒留在現場先走人,所以是建議法官讓雙方各賠對方同等金額的醫藥費和賠償金就行了
作者: uoajtrallu    時間: 2018-8-17 08:35 PM

我是覺得那對母女沒死算運氣滿好
走要走 有一種東西叫做班馬線


作者: gs50010002    時間: 2018-8-17 09:13 PM

在鬼島 肇逃和酒駕都會優先

比其他狀況重
作者: e790201    時間: 2018-8-17 09:55 PM

兩邊都有錯  只是行人比較優勢  建議下雨天騎慢點吧
作者: lu_happy4ever    時間: 2018-8-17 10:27 PM

本帖最後由 lu_happy4ever 於 2018-8-17 10:29 PM 編輯

我覺得機車騎士超雖小的,唯一過錯就是社會經驗不足,不是選擇留下解決問題,而是趕上班

這位媽媽,不了解什麼是視線死角嗎??在因緣巧合下,雙方都被前面白色轎車擋住了視角
且白色車後面也沒車了,為什麼選擇奔跑過馬路??在知道有視線死角下,在中線停下確認來車很困難??
如今視線死角只是機車,那如果是轎車呢??然後最終這位媽媽選擇最差的處理方式,就是選擇自己先煞住,然後才半拉住女兒,導致她女兒被車撞

這場車禍是否發生選擇權都在這位媽媽身上
1.後面也沒車,如果不奔跑過馬路,車禍也不會發生
2.奔跑就算了,在中線也不會停下確認來車,是沒看過那種騎在中線超快的機車??
3.要衝就衝到底好嗎,如果今天這位媽媽衝到底,你女兒會沒事,你可能只是小插傷,或者機車向左偏,躲過這場車禍
4.最後車禍瞬間請全力拉住妳女兒,捨身成仁,而不是你先躲過了,才半拉住妳女兒

這位媽媽最終選擇了最差的方式,導致這場車禍發生,幸好妳女兒沒大礙,下次過馬路小心點,行嗎?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18-8-17 10:53 PM

看來真的是兩邊都有問題的,好好的和解吧。
作者: AE8603    時間: 2018-8-17 11:28 PM

這位爸爸你老婆問題最大知道嗎?

帶個小孩就該守交通秩序看紅燈走斑馬線,而非直接穿越車道,這樣會養成她貪快的習慣,孩子還小哪天自己學媽媽直接穿越車道不幸發生事故,到時後悔就晚了

今天這加油站小女生真的很雖,騎車好好的被這對母女突然衝出來撞到蕾殘,沒跟他們要修車費、醫藥費就不錯了,還被人家報警車禍逃逸...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8-8-18 08:57 AM

簡單的結論就是雙方皆有錯皆該罰
畢竟你說對方肇逃是錯
而你這樣過馬路是對的嗎?
作者: 幻羽飄零    時間: 2018-8-18 09:48 AM

本帖最後由 幻羽飄零 於 2018-8-18 09:52 AM 編輯

不管女騎士 有沒有留下來..

或是不管警察有沒有到...

就以我之前的經驗來看 雙方都有錯..

不問為什麼 就是因為我一年至少要看這種類似情況的車禍....兩次以上

因為我家對面就是補習班



儘管不是肇事者的責任.... (也別說肇事者直接離開)

警察到達現場的第一句話一定是說 這是小事 你們雙方都有錯

請你們自行調解.....





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8-18 10:21 AM

台灣因為有行人優先的帝王條款,所以很多時候車主都要自認倒楣賠錢了事

曾有車主撞死從分隔島突然跑出來的行人賠了不少錢,因為法官根據帝王條款說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

天知道在時速60天又下雨的情形下,怎麼去注意從中間分隔島突然跑出來的行人.....

還曾有人撞上慢跑闖紅燈的跑者,結果也是判賠

所以台灣行人很都很強勢
作者: alex_kingdom    時間: 2018-8-18 10:46 AM

最好是到處都有斑馬線啦..... 就過馬路不小心看車而已,說成不過斑馬線的大罪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8-8-18 10:48 AM

看那影片就是車子已經要過來了,她還要硬過,所以會被撞俺一點也不同情,台灣有很多人隨意穿越馬路,也不看有沒有車來,好像覺得只要自己想過車子就都要停下來讓他們先過,真的是超級瞎的!!!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8-8-18 10:48 AM

只要你表面上是弱勢,你就會得到關注
機車在沒有左轉號誌的路口撞上直行的汽車
錯的是汽車不是機車
你怎麼解釋呢~~~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8-8-18 10:52 AM

肇事千萬別跑,有理的都變成錯的一方,這對母女也是有錯的地方
作者: jackily7469    時間: 2018-8-18 10:54 AM

鬼島有個神奇的責任
叫"道義"責任
就算你100%沒錯
還是要付道義責任...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8-18 11:49 AM

我個人的覺得馬路如虎口,行人穿越馬路要特別的小心,騎士下雨騎車要放慢速度,增加反應時間,肇逃理由再多,也不能掩蓋事實離場的狀況呀!
作者: unixjack    時間: 2018-8-18 12:14 PM

這照片很清楚,錯的人是那對穿越馬路的母女,但因為你先掉了所以也錯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8-8-18 02:56 PM

年輕不懂事,出車禍不管有無受傷當下最好就是報警,而且最好不要擅動車輛除非有阻礙行車疑慮,不等警察來私下和解就要保庇對方不會事後又來倒打一把.. 而文章中的肇事駕駛社會經驗不足,還好對方之後沒有什麼問題,要不突然病危掛掉你就有苦說不出了..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8-8-18 03:47 PM

過馬路還是小心點的好
不要貪一時之快
後果可能是
要用一輩子來承擔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8-8-18 03:51 PM

先跑掉的,沒錯也是錯。
作者: 走路有風    時間: 2018-8-18 04:36 PM

發生事故~雙方如有人受傷的情況發生~~千萬不要以為沒什麼大礙就自行離去~~免得被對方控告肇事逃逸~~~到時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作者: c3587954    時間: 2018-8-18 05:17 PM

還是得學會保護自己
別以為走了就什麼事情都沒了
無憑無據只會讓後續更麻煩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8-8-18 05:20 PM

還有台灣在斑馬線上行走 有絕對的路權
只要汽機車撞上都是行人對
作者: ketanxx    時間: 2018-8-18 05:34 PM

不要自己以為沒事就走
明明是對方錯
現在變成你肇事逃逸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8-18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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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8-19 01:22 AM

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處理,做個筆錄不花多少時間,就算趕著上班打個電話去報備一下,公司一定能諒解,畢竟發生車禍又不是願意發生的,之前新聞部也報過,車禍發生後私下和解,也沒留電話或照相存證,人都走了才報警說對方肇事逃逸,明明對的也變成錯的,還要賠償別人。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8-8-19 0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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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nter31    時間: 2018-8-19 01:46 AM

各有錯的地方
但是肇事逃逸 絕對會被當把柄追著打
作者: nsmx1rex    時間: 2018-8-19 02:10 AM

在台灣沒有100%的對錯,只有比例原則,也就是出事都沒有人能置身事外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8-19 05:30 AM

所以單看這則新聞的話,就是惡人先告狀就對了,以為自己是被撞的就是對的,所以說法律根本很操蛋,母女自己先不遵守交通規則,做丈夫的不管還想著去告別人,家庭教育的失敗?當然女騎士我也不覺得這樣很好,雖然就女騎士的觀點,既然雙方都沒事,那走了也正常,畢竟還要趕著上班,不過真要說衰的話,我個人也是覺得女騎士真的很衰,畢竟自己又沒錯,結果就這樣莫名其妙的被告了,如果這則新聞沒有斷章取義的話,那就是母女這家人沒事找事
作者: jimmy02    時間: 2018-8-19 09:41 AM

如果在美國  不管行人有沒有過斑馬線 全都是肇事者的責任
因為他沒在專心開車看路
完全沒藉口
作者: zxlirjoi    時間: 2018-8-19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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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lirjoi    時間: 2018-8-19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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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18-8-19 11:28 AM

原本是違規穿越馬路犯錯~撞人機車騎士無報警自行離去變肇事逃逸~無過錯也便有錯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8-19 12:27 PM

笑死人了~想要錢而已吧~
作者: ac11ac11    時間: 2018-8-19 01:31 PM

反正看法官怎麼判吧..
我們說這麼多..也不能改變事實
作者: 曹宇喬    時間: 2018-8-19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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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8-19 07:52 PM

二邊都有問題,一邊沒注意就過馬路
一邊以為沒事就跑了,沒有報警自保
作者: secret999988    時間: 2018-8-19 09:05 PM

肇事一定要報警
遇到壞人沒報警就玩了
作者: 跳起來小豬    時間: 2018-8-19 09:15 PM

這有智商問題的父母
撞到人卻離開是真的不對
但要是這位太太能多注意路況就不會發生
這跟之前在颱風天卻帶孩子去海邊玩說只是玩沙子一樣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8-8-19 09:16 PM

台灣法規記得是不管誰對誰錯都要先報警,不然騎車或開車的都先加一個肇逃
只要車禍,就算被撞也要先報警,不然只要對方堅持,也是能判肇逃
作者: slickers    時間: 2018-8-19 09:20 PM

幹嘛趕上班車禍一定要等警察作記錄釐清責任
作者: joypark40    時間: 2018-8-19 09:22 PM

下雨天視線不佳,說真的行人自己要遵守交通規則,就算沒斑馬線...,過馬路也要看車子吧,千萬不要相信騎車的人能看的到你。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8-8-19 10:22 PM

所以我就不知道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個大騙局是哪傳出來的

在台灣天天可以看到一堆三寶父母拓著小孩去死

不戴安全帽闖紅燈的樣樣來 根本送小孩去死
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8-8-20 02:03 AM

所以是三寶的互相傷害就對了啊.......
作者: jason875123    時間: 2018-8-20 02:09 AM

這個社會怎麼了
三寶遇三寶 一切剛剛好
作者: 燈泡神    時間: 2018-8-20 02: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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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po7747    時間: 2018-8-20 05:20 AM

只想說雙方都有錯....但應該事後交給法律裁決, 肇逃絕對不可
作者: 老芋仔呵呵    時間: 2018-8-20 05:34 AM

雙方都有錯.但是說實在.以我個人的經驗.先不管誰對誰錯.
超怕這種臨時停住.不知道要向前或往後.這讓人不知道要往哪邊閃.
尤其天雨路滑更是危險.如果沒有斑馬線的話.請在中線先行停一下.
等確認沒有車了在過馬路.不要一下衝到底.老公雖說是心疼老婆跟小孩.
但是在沒有確認事實真相之前.胡亂嗆聲.覺得不妥.
作者: zw0872    時間: 2018-8-20 07:42 AM

三寶撞三寶,各打50大板
只是撞了人就跑
是比較沒道德一點
作者: pig2920    時間: 2018-8-20 11:42 AM

本帖最後由 pig2920 於 2018-8-20 11:43 AM 編輯

機車騎士超雖小的,唯一過錯就是社會經驗不足,不是選擇留下解決問題,而是趕上班 +1

這種移動式神主牌外加吃了無敵星星的超神風特攻隊

誰遇上就誰倒楣
你女兒被撞很雖小?

有沒有想過人家摩托車跟撞到三寶的心理陰影面?

沒有

你只有想到你痣擠

作者: ash1115    時間: 2018-8-20 11:47 AM

是我的話也一定會留在原地,跑了一定就是變成逃跑!
作者: jrhung22    時間: 2018-8-20 11:50 AM

行車多注意安全...出了事也應好好處理才是...學了一課
作者: wbck    時間: 2018-8-20 01:00 PM

校門關了,鬼門還沒關,不用這麼急。
還有小孩的教育不能等,特別是身重,等被帶走了,就不用教囉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8-8-20 02:20 PM

發生這類事情最好還是請警方到場查看後再說
這位媽媽真的很糟糕
這樣的身教讓多人不停的把錯誤傳承
就算要過馬路
也要教育小心謹慎
作者: Jaok    時間: 2018-8-20 03:15 PM

這女騎士也真倒楣,只要先通知公司,再等警察來就沒事了。不過最大問題還是那個隨意穿越馬路的媽媽,希望他能記取教訓...
作者: hsu31036    時間: 2018-8-20 03:16 PM

不管如何
到最後會變成跟之前的案例一樣
" 駕駛者應注意而未注意 "
所以還是會有責任
作者: charlie270ddt    時間: 2018-8-20 03:23 PM

雙方都有問題,如果闖馬路的好好的不闖馬路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事情 但是騎士你肇逃 你就出事了
作者: andykuos1218    時間: 2018-8-20 03:26 PM

不等警察來問題就會很多
尤其是人有受傷的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8-20 06:14 PM

留下來報警等警方來處理,這不是標準SOP嗎?結果可能沒事的反而罪更重....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18-8-20 06:19 PM

看起來兩邊都有過失
既然都已經知道是三寶了
何不避免這些有的沒的
直接私下和解吧
作者: ttttfc    時間: 2018-8-20 06:46 PM

不知自己肇事逃逸,還是不想知道自己有沒有肇事
作者: demohsieh    時間: 2018-8-20 07:24 PM

出事就找警察準沒錯,不管怎樣肇逃就理虧,還最加一等!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8-20 09:15 PM

交通法治觀念怎會如此不足呢? 這麼重大的事情可以直接離開??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8-20 10:49 PM

肇事逃逸就沒什麼好說的,對的也變成錯的,上班遲到是甚麼鳥理由?
作者: l6865    時間: 2018-8-21 08:23 AM

其實 行人霸王條款應該是在行人沒有違規下使用
而不是不管如何都使用這個條款
這會讓一些想要快速通過馬路的人
或想要錢的人來個故意違規好A別人的錢
作者: jaichen    時間: 2018-8-21 10:37 AM

alex_kingdom 發表於 2018-8-18 10:46 AM
最好是到處都有斑馬線啦..... 就過馬路不小心看車而已,說成不過斑馬線的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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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的照片~~
左邊是他們車禍的點~~ 右邊就是警察局~~
正前面遠遠的地方 可以看到銅像那 就有班馬線了~~
目測距離不過就60~70公尺距離而已~~
這媽媽就是懶而已~~ 完全不懂得保護自己女兒安全~~
還差點害死別人家的女兒~~

作者: wahahaqq    時間: 2018-8-21 10:37 AM

重點就是雙方都有錯
但是騎士比較雖
因為他騎車
就這樣結案
作者: jaichen    時間: 2018-8-21 10:43 AM

l6865 發表於 2018-8-21 08:23 AM
其實 行人霸王條款應該是在行人沒有違規下使用
而不是不管如何都使用這個條款
這會讓一些想要快速通過馬路 ...

行人霸班條款 指的是行人的路權~~
就是當行人走在班馬線上時~~
無論是否 是紅黃綠燈時....
駕駛人行經 班馬線 或 行人穿越道時~~
都應需注意而注意~~
要是發生車禍了~~哪怕駕駛是看到綠燈而通行~~
也會被法官認定 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為班馬線 或 行人穿越道 就是屬於行人的路權~~
也就成了大家口中的 行人霸王條款~~
眼下這媽媽 走的不是班馬線~~ 機車駕駛車速似乎過快~~
也還是有所謂的責任~~
但是機車駕駛除了身體有受傷之外~~ 還是可以向媽母提出 民事上的車損賠償~~

刑事責任上 機車駕駛有肇逃 及 過失傷害~~
而母女也有過失傷害的責任~~
作者: angrybird41    時間: 2018-8-21 11:06 AM

真雖小 甚麼時候才能加重違規的責任啊
那個三寶的老公臉皮還真厚
作者: ckl8077430    時間: 2018-8-21 12:08 PM

兩邊都要重判!
一個是便宜行事,自以為沒事就跑了,所以要以"肇事逃逸"起訴。
另一個是媽媽,帶著小孩不遵守交通規則、任意跨越馬路,害騎士摔車受傷,這要以"蓄意傷害"起訴!
兩邊都不要和解,通通都抓去關!
這樣看臺灣三寶以後會不會少一點...

作者: l6865    時間: 2018-8-21 02:57 PM

jaichen 發表於 2018-8-21 10:43 AM
行人霸班條款 指的是行人的路權~~
就是當行人走在班馬線上時~~
無論是否 是紅黃綠燈時....

這我知道
可這在律師眼裡不是這麼看的
律師永遠會用這條和應注意未注意來去辯護
作者: zxc091987    時間: 2018-8-21 08:06 PM

都有問題阿   只希望自己不要遇到這種事情
作者: tony5335    時間: 2018-8-21 08:20 PM

肇事逃逸,和解書有的寫,錢也有得賠囉
作者: sm977    時間: 2018-8-21 08:51 PM

馬路三寶遇上機車三寶,有理說不清
作者: xd4664    時間: 2018-8-21 09:17 PM

肇事跑了就是輸了
雖然那對母女友要負點責任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8-8-21 09:20 PM

只能說雙方都有錯啦..只是騎士就這樣離開錯誤就會被放大了
作者: pdpr2008    時間: 2018-8-21 09:36 PM

千萬不要肇事逃逸呀
這樣很不好
作者: 朴智妍    時間: 2018-8-22 03:31 AM

看了影片覺得車主真是衰

偏偏法律都是維護被撞的居多
作者: evagilion    時間: 2018-8-22 08:55 AM

基本上要養成等警察來的習慣~不然都會很麻煩~
寧可等一下也不要後面更慘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18-8-22 08:59 AM

遇到這種事,就是要雙方都確認沒事,才離開!
會比較好!不難很容易變成逃犯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8-8-22 09:09 AM

其實 雙方都各賠償
那不就好了
他們陪車子
車子陪醫藥
作者: 7-moon    時間: 2018-8-22 01:44 PM

不管對錯,肇逃就輸一半了。

在台灣車禍調解有三大天條(沒死人的情況下)

無照,酒駕,肇逃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8-8-22 02:01 PM

感覺騎士真的很雖 一切都是趕上班的關係 拜託行人守守法吧
作者: s92301123    時間: 2018-8-22 02:07 PM

現在有些人的規則都放的太開了
有時你騎車在路上都不能太快
明明是我這一側綠燈
有些人就自顧自的走斑馬線從另一側走過來
有些還更扯就跟這對母女一樣不經斑馬線就走過來
不僅要顧他們也還要讓著他們
遇到這種三寶還真是要慢行救自己
作者: 烈人    時間: 2018-8-22 02:12 PM

結果來看兩邊都有錯
可是騎士感覺比較衰
下雨視線不佳然後不走斑馬線導致車禍

作者: demon3412    時間: 2018-8-22 02:12 PM

撞到一定不要跑,最少要留個電話,
肇事逃逸真的很麻煩。
作者: richfox1168    時間: 2018-8-22 02:23 PM

只要你肇逃 是對的也變錯的 只能說你年輕不懂事 學一次經驗吧
作者: dvc1208    時間: 2018-8-22 02:23 PM

兩邊都有錯  只是行人比較優勢  建議下雨天騎慢點吧
作者: lovepiuy    時間: 2018-8-22 08:38 PM

三寶何苦為難三寶..這真的是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8-8-22 08:55 PM

台灣監視器很多
根本不用跑
只能當經驗了
作者: a85431412    時間: 2018-8-22 09:01 PM

願大家平安 和諧
不亂過馬路 不騎快車

作者: menuling    時間: 2018-8-22 09:07 PM

騎機車撞人還說沒事就先走
這次一定要給她一個教訓
作者: ji3cl3gj9401    時間: 2018-8-23 02:21 AM

好可憐的小妹妹...
有這種父母...
就算這次不是被機車撞下次也可能會被公車撞...
女騎士雖然算是被害者但是車禍不管如何
在警察到達現場釐清責任之前都不該先離開
很容易被惡人先告狀
可能是還年輕不清楚這個社會的險惡吧
下次記得先報警再說
就算對方說不用也一定要報警
有的會表面說私下處理然後你一走他馬上報警說肇逃
父親我可以當作不了解事情的經過愛女心切
母親我就覺得很可惡了
害人家摔車又害自己女兒被車撞還一副受害者的樣子
雖然也可能是被其他正義魔人&那個父親塑造出來的形象
但無法改變的是你害了女兒被機車撞又害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孩背官司

PS:最可惡的到最後可能是法官就是了
作者: xrj0526    時間: 2018-8-23 08:11 AM

真奇怪...這點距離正常有幾個人會真的乖乖走斑馬線的?

怎麼看著留言我覺得好像不是只有我會這樣傻?

但的確車子都快到了,那個寶媽還硬要帶著女兒衝過又不看對向的...
沒死算好運了吧。

女騎士只是不懂變成肇逃...
所以才變成最大問題。

不然現在就不會是雙方都有錯,而是旁邊有車還帶著女兒要賺人生第一桶金的感覺的寶媽的問題了。
作者: kobato0407    時間: 2018-8-23 09:39 AM

感覺最倒楣的是騎士埃...怎麼會這樣?   
作者: 63870943    時間: 2018-8-23 09:44 AM

騎士錯在離開了
沒離開多半是贏了
作者: lkj2030    時間: 2018-8-23 12:04 PM

身在這個鬼島
不管走路騎車開車都要小心
平安回家最好
作者: 廖鴻彬    時間: 2018-8-23 12:05 PM

出車禍不要逃,不然沒事都變有事,想想看,肇事逃逸,罪加一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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